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021-10-2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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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依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黔南州教育局、都匀市教育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爆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学校教职工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对照《黔南州教育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上下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省委教育工委、州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教职工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校园正常教育教学和安全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校园内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要积极配合属地卫生、疾控、教育、疫情防控办等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

(三)及时处置。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新冠肺炎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内,要对防控对象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乾宇  党委书记

贺莉芳  校长

副组长:臧贵勇  党委副书记

何学华  党委委员、副校长 

张  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海  党委委员、副校长 

杨建辉  党委委员、副校长 

袁  忠  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工会主席 

曾  静  党委委员、宣传部(思政处)部(处)长

周  楚  党委委员、组织部(人事处)部(处)长  

成  员: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负责人)

党委书记和校长为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具体责任人,辅导员为班级具体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设在党政办,组长:何学华)、教职工工作组(设在组织部<人事处>组长:周楚)、学生工作组(设在学生处,组长:袁忠)、教学工作组(设在教务处,组长:杨建辉)、安全防控组(设在保卫处,组长:何学华)、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设在总务处,组长:何学华)、宣传教育组(设在党委宣传部,组长:曾静)、督查督办组(设在纪委机关办公室和督查督办办公室,组长:潘飞)等8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开展工作。

四、疫情处置

(一)迅即报告。一旦发现校内有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以及可疑症状等情形的教职工生,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责任校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及时启动程序报卫生、疾控等部门,经卫生、疾控部门或当地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确认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责任校领导和综合协调组组长立即报告党委书记和校长,经党委书记和校长审核同意后,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及时上报贵州省教育厅、黔南州教育局、都匀市教育局。

(二)生命救治。学校对每一位在学校范围内出现疑似症状的教职工生负责,一旦发现有发热(大于等于37.3℃)、干咳、乏力症状等症状的教职工生时,由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安排医务室初筛后送留观室,按照黔南州卫健、疾控、防控办等部门发布的就诊送医流程,送往定点发热门诊就诊,确诊、疑似患者由指定医院统一治疗,确保每一位教职工生得到正确、有效的医治。

(三)阻断传染。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按照规定,在校内预留专门独立的留观室,加强出入管理,对留观区生活用品实行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在开展日常消毒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学习、工作、居住场所和转运工具以及留观室等病例接触区域的消毒工作,坚决阻断传染源头。

(四)追踪排查。在校内病例确诊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应在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部门提供确诊病例的活动路径,并按照属地疾控部门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好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排查。

对于教职工生中的密切接触者,由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在培训楼7楼设置临时医学隔离观察室,保证水、电、食物等物资,确保被隔离教职工生的基本生活有保障,并配合属地疾控、卫健部门对隔离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一旦出现任何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则立即向疾控、卫健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医学观察期满时,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应持解除医学观察证明返校。

(五)加强关怀。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要每日跟踪了解确诊、疑似病例及医学隔离人员的全面情况,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生活指导,可通过视频聊天、电话、短信等方式,疏导此类教职工员工和学生的心态,使他们消除恐惧,平复情绪,以积极的心态配合治疗或隔离。并随时保持和确诊、疑似病例及医学隔离人员的家属的联系,保持信息的畅通,回应其家属的关心关切。

(六)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各司其职,按照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要按照不少于2个月的用量储备好口罩、消毒液、防护服、体温计等防疫物资,要落实好医学隔离场地,要全面做好办公室、教室、宿舍、礼堂、学术报告厅、会议室、运动场等校园室内活动场所和室外重点区域的清洁消杀。教职工工作组要组织好教师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把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到教职工日常考核体系中。宣传教育组要做好舆情监控和信息收集,及时为全校师生提供真实信息和回应社会关切。教学工作组要全面统筹做好教学工作,确保教学秩序正常。学生工作组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七)信息公开。宣传教育组要对学校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体系、运行机制、防控举措、应急预案、教学安排、后勤保障等信息通过校园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等渠道向全校师生或社会发布,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要切实加强宣传栏和网站、微信群和师生朋友圈的管理,严防不实和不负责任的信息发布。注重对夸大校园疫情的严重程度,造成校内师生恐慌等谣言和不实言论的 处理。

(八)督查督办。督查督办工作组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等,制定好督查督办工作方案。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的部门、干部和职工及时通报,对因防控不力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五、处置流程

(一)发现师生员工为密切接触者的处置流程

情况1: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的师生员工未入校

第一步,学校(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督促相关师生员工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配合属地卫生疾控机构做好隔离、检测、医学观察等管控工作;

第二步,学校(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组织其他师生员工配合属地社会防控、卫生疾控等部门,开展次接触者排查、管控等工作;

第三步,学校(宣传教育组)配合属地做好舆情应对与引导工作;

第四步,学校(综合协调组)将有关情况报告主管教育部门。

情况2: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的师生员工在校工作、学习和生活

第一步,学校(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所在地各级政府的指挥及属地社会防控、卫生疾控等部门的指导,全力落实相关人员排查、隔离、检测、医学观察及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

第二步,学校(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宣传教育组、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安排专人稳定师生、家长情绪,同时做好健康宣教,密切监控舆情,防止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避免引起恐慌;

第三步,学校(教学工作组、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制定细化停课预案和补课方案,做好物资储备,以便及时应对不同状况;

第四步,学校(综合协调组、宣传教育组)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主管教育部门,并在属地社会防控、卫生疾控等部门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向师生、家长介绍此次疫情防控突发事件进展、结果等情况。

(二)发现师生员工有可疑症状的处置流程

第一步,先期处置

1.入校检测发现可疑症状人员时,将其引导至校门处的临时隔离观察点,禁止无关人员随意接近,由专职卫生人员着二级防护(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N95防护口罩或同等级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防水鞋套)对其可疑症状进行核实(比如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复核正常,可让其入校;复核不正常,联系属地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其转运就诊(进行胸部CT扫描、血常规及核酸检测等),并告知家长有关情况;(安全防控组、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

2.校内发现可疑症状人员时,立即上报学校,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观察室,禁止无关人员随意接近,由专职卫生人员着二级防护对其可疑症状进行核实。复核正常,可让其继续留校上课;复核不正常,联系属地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其转运就诊,并告知家长有关情况;(安全防控组、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

3.对可疑症状人员进行情况核实、转运就诊期间,学校应根据其类别(寄宿生、走读生)发现其有可疑症状的场所特点(教室、宿舍、食堂等),组织其密切接触者在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活动,防止与其他师生员工、校外人员密切接触,做好相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避免造成学校秩序混乱甚至失控;(安全防控组、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

4.密切关注其他师生员工健康状况;(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

5.做好舆情应对与引导工作;(宣传教育组)

6.复核相关人员情况确认其存在可疑症状后,学校要在2小时内直报主管教育部门,同时报属地教育、卫生部门;县级教育部门接所辖学校情况报告后,要在2小时内报州教育局;(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

7.州教育局当日值班人员按照值班领导、应急办领导指示要求进行处置和上报。

第二步,分类处置

情况1: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可疑症状人员排除感染

1)向主管教育部门提交有关情况报告,同时报属地教育部门;(综合协调组)

2)解除对可疑症状人员接触者的活动限制;(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

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上课、上班(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

4安排专人与接受治疗人员及其家庭加强沟通联络,跟踪掌握治疗进展;(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

5)做好舆情应对与引导工作。(宣传教育组)

情况2: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可疑症状人员被列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1)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所在地各级政府的指挥、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全力落实各项报告、隔离等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

2)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的患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要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若为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

3)对符合密切接触者判断标准的师生员工,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隔离医学观察;(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

4)学校疫情报告人要对发热咳嗽患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等进行专门建册跟踪(跟踪情况包括是否确诊、是否隔离、隔离期限、是否治愈、何时返校等);(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

5)要稳定师生、家长情绪,同时做好健康宣教,密切监控舆情,防止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避免引起恐慌;(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宣传教育组)

6)教学、晚自习、校车乘坐等安排,要进行必要调整,图书馆、礼堂、学术报告厅等暂停使用;(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教学工作组)

7)学校工会应关怀患病职工、学生,使其安心养病,以科学的态度面对疾病;(综合协调组)

8)疫情发生后,学校应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清洁和消毒工作,各项措施应规范操作,同时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消毒带来的次生伤害;(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

9)要做好停课预案和补课方案,做好物资储备,以便及时应对不同状况;(教学工作组、防疫技术和后勤保障组)

10)根据各级政府的指挥、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采取班级或学校局部或全部停课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同时,积极为师生员工提供心理支持和疏导,及时与家属沟通,做好舆情应对与引导工作。(教学工作组、教职工工作组、学生工作组、宣传教育组)

第三步,善后处置

疫情事件处理完毕后,根据省、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终止应急预案,将工作重心转向善后恢复、复学复课等工作。学校要做好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必要的心理辅导,消除恐慌心理;要总结经验教训,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进行整改;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有失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对因疫情而被隔离治疗的师生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经卫生疾控机构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证明后,到学校卫生室复核确认登记,由学校卫生室出具复课(复工)证明后返校上课(上班)。(各工作组)

七、信息报送渠道及要求

(一)各部门教职工生如出现本方案第五条所列情形的,应第一时间向教职工工作组(教职工向教职工工作组报告)或学生工作组(学生向学生工作组报告)报告,由两个工作组向综合协调组报告,再由综合协调组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按程序向都匀市教育局、黔南州教育局报告。综合协调组每日向省教育厅、州政府总值班室、黔南州教育局进行“日报告、零报告”。

(二)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向全州学校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办报送信息,具体信息由综合协调组搜集整理呈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

(三)学校一旦发生疫情突发事件,可先直拨州教育局值班固话8280206或当日值班人员手机进行报告,尔后梳理形成情况报告(包括密切接触者、可疑症状人员数量及姓名、学校、年级、转运就诊、是否被诊断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疫情变化、密切接触人员数量及管控措施、时间发生原因调查分析等情况),通过公文处理和事务办公系统发“州教育局收文员”账号。

(四)确认发现在校教职工生为密切接触者,或被诊断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大情况,学校在向州教育局当日值班人员报告的同时,学校主要领导要采取适当方式,直报州教育局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