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学校勤工助学中心全面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的配备和管理。该项工作落实为我校部分经济有困难的同学做一些事情,又可为我校广大学生提供锻炼实践能力的平台,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我校学生管理工作。
一、勤工助学中心职责
(一)负责对勤工助学的学生劳动态度和思想表现进行考核,根据规定和协议发放勤工助学报酬;
(二)给特困生优先安置劳务岗位,确保学生和用人部门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专业课学习;
(三)每周组织勤工俭学学生开一次例会。
二、勤工俭学的岗位安排
校内勤工助学工作主要依托学校提供的资金,为各部门提供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535个岗位,保洁组343个;教学设备管理员58个;护校队56;宣传报导15个;协助宿舍管理29个;其他34个。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安排是以贫困生、品学兼备生优先为原则,尽可能为广大的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三、“勤工俭学”岗位聘用同学的条件
(一)家庭贫困学生。其中少数民族贫困学生优先;
(二)学校态度端正,行为习惯良好;
(三)做事积极主动并且有责任感;
(四)有一定的耐挫能力;
(五)能服从组织或岗位老师的安排。
四、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申请
(一)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向本系提出申请,在本系内办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按要求认真详细填写申请表后给班主任签意见后交系里审核,系部认真审核后在第二周上报学生处
(二)岗位经审批后勤工助学中心将按要求选拔或推荐合适人员上岗;
(三)被安排的学生根据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室具体规定参加校内岗位。
(四)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的同学,我们将给以批评和教导,若屡教不改者,勤工助学中心将取消其勤工助学岗位。
五、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要加强以下工作
(一)勤工助学活动不能与学校正常教学相冲突。
(二)擅自外出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发生问题及严重后果的由本人负责。
(三)不得安排学生参加高空作业、受严重污染等极易造成伤害和危害的岗位劳动。
六、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要求
(一)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影响教学及正常学习、生活秩序;
(二)由于校内岗位有限,我们将优先安排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能力强、家庭经济情况确有困难的同学。一般经济情况很好的、成绩差的同学我们不提倡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七、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几点说明
(一)勤工俭学岗位必须经学工处审批方有效,未经审批的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对其学生工作不给予承认;
(二)勤工助学中心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三)学生处有责任及义务对勤工助学工作实行监督和考核
黔南民族医专学生资助中心
201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