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财务处
一、规财处工作职责
规划财务处是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照上级部门、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精神、决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实施财务管理。
2.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学校内部管理的要求,拟订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校内经济行为,保障学校的经济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负责学校各类办学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办理日常会计业务,按规范要求做好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负责编制学校年度预决算和财务收支计划。
4.负责预算执行和分析工作,对经济活动的过程进行跟踪、控制和评价。
5.负责编制报送财务报表、准确提供财务信息,科学开展财务分析和预测。
6.根据预算积极组织收入,监督各项收入的实现;合理控制和调节资金流向和流量,确保学校资金安全;坚持勤俭办学原则,合理使用并科学运筹资金,降低金融资金运作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7.负责学校事业性收费和票据管理工作,妥善保管、使用票据、财务印章、会计资料。
8.负责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税项目的申报和核算,及时足额上缴税款和各类费用。
9.负责学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等工作。
10.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及软件的开发与维护,保障学校财务信息安全。
11.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12.协助相关部门审核学校经济合同(或协议)。
13.按照政策规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和结算工作。
14.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15.承办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定员
规划财务处含三级机构2个,其中:副科级机构2个。